200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外省招生简章
一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专业 |
层次 |
学制 |
学费标准(元/年) |
省份 |
人数 |
美术学(师范) |
本科 |
四 |
5000 |
湖北、山东、江西、湖南 |
80 |
艺术设计 |
本科 |
四 |
7000 |
动画 |
本科 |
四 |
7000 |
音乐表演 |
本科 |
四 |
7000 |
山东 |
8 |
二、专业考试
1. 考试时间和地点
类别 |
省份 |
报名地点 |
考试时间 |
美术类 |
湖北 |
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(汉口杨汊湖) |
元月9号 |
山东 |
维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|
3月2号 |
江西 |
江西师范大学 |
3月13号 |
湖南 |
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|
3月20号 |
音乐类 |
山东 |
维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|
2月28日 |
2.报名手续
(1)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08年普通学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前往指定考试报名点报名。
(2)交纳报名费、考试费。
3.专业考试科目
美术学、艺术设计、动画:素描、色彩(八开画纸,满分100分)
音乐表演:主考(声乐、器乐、舞蹈任选其一)、视唱
注意: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参加由淮北煤炭师范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
4.考生自备画具、食宿自理。
5.考生必须持报考我校的《专业考试证》、《身份证》进入考场;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
6.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《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》及专业考试成绩,不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。考生可登陆巢湖学院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,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。网址:www.chu.edu.cn。
三、文化考试
考生按所在省招办公布的《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》及其他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报名及文化考试。
四、录取原则
(1)获得我校《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》的考生,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。
(2)对报考我校的考生,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,我校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。
五、联系方式
电话:0565-2361098、2362523
联系人:王老师、孔老师
巢湖学院招生办公室
2008年1月